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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幼儿园建筑设计有什么要求?(一)
2021-05-31

    幼儿园建筑由生活用房、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三部分组成。在建设时,应按照组合方式对生活单元进行设计,同时保持各部分使用时的相对独立,并满足以下条件:


    1.幼儿园中的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且不得超过三层


    2.幼儿园建筑窗的设计应注意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.6m


    3.幼儿园建筑门应使用安全玻璃,无门槛,且在距地面0.6m处设置幼儿拉手。请注意,不可使用旋转门、弹簧门、推拉门、金属门。


    4.幼儿园的外廊、室内回廊、内天井、阳台、上人屋面、平台、看台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。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,且净高不应小于1.30m。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,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离不应大于0.09m



    5.室内外墙面距离地面1.3m以下墙面,需使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;墙角、窗台、暖气罩、窗口竖边等阳角处应做成圆角。


    6.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,有通风和自然采光。楼梯需何止幼儿扶手和幼儿踏梯,踏步踢面不应漏空,踏步面应做明显警示标识,楼梯不可使用扇形、螺旋形踏步。


    7.幼儿使用的楼梯,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.11m时,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滑措施。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爬的构造,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.09m


    8.幼儿园生活用房走廊最小净宽中间不小于2.4m,外廊不小于1.8m。服务、供应用房走廊最小净宽中间不小于1.5m,外廊不小于1.3m


    9.幼儿园活动室、寝室室内最小净高不应低于3.0m,多功能活动室的室内最小净高不应低于3.9m